2020天津西青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导语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1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下简称百千万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0年3月4日

  一、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面向西青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优先推荐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各街镇、开发区及主管单位要重点推荐我区具有比较优势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创新人才和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国有企业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

  本次推荐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予以倾斜。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能够解决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病毒检测、药物研发等重大课题及人民生命健康难题,为同行所认可。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选填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准备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对上述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街镇、开发区及主管单位的指定邮箱。

  佐证材料包括:申报人选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在“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下载)等,要求不超过40页。涉密申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二)初审。各街镇、开发区及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初审后,确定本区域(系统)内的推荐人选,出具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须含被推荐人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推荐意见),并填写《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按推荐顺序排序,以下简称《汇总表》)。3月13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报告扫描件、《汇总表》电子版,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工作科邮箱(xqrcjl@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区人社局将申报材料复审后,确定本区推荐人选报市人社局。

  (三)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人选开展评审,提出我市推荐人选名单。

  (四)报审。我市推荐人选将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我市推荐人选综合评议并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有关事宜

  (一)各街镇、开发区及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不搞一刀切。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用人单位要组织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核查申报人选《登记表》及其佐证材料,确保真实可靠。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暂停其用人单位本年度各类人才专项申报资格。

  (三)《登记表》可从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相关下载”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非公有制单位人选请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产业创新类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在本地电脑安装后即可填报有关信息并生成电子表格。对最终确定的我区推荐人选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区人社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姚 旭(人才工作科)

  联系电话:27933356

  电子邮箱:xqrcjl@163.com

  各街镇、开发区联系方式

  杨柳青镇:宗跃美27938875

  辛 口 镇:高山山86391269

  张家窝镇:贾金双60720106

  中 北 镇:张晶晶58531116

  精 武 镇:刘宗谛83990199

  大 寺 镇:张 娟23873002

  王稳庄镇:井 洋23998944

  李七庄街:宋 颖23383952

  西营门街:冯军然27982010

  开 发 区:靳国栋8396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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