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能源集团停复热办理入口+流程(附图)
导语 根据规定,天津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天津能源集团停复热办理操作流程见正文:
》》》天津能源集团停复热办理
办理规定: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
办理入口:“天津能源供热”公众号
办理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天津能源供热”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首页,依次点击“业务办理”—“停复热办理”。
按照提示添加绑定房屋。
3.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供热报停”或“恢复供热”。
4.选择之后阅读合同内容并选择办理方式,如果您选择“在线办理”请直接跳到第5步。
若您想去“供热服务厅办理”,贴心的”暖宝“为您备好了“供热服务厅办理须知”(包括服务厅地址电话、办理时间、服务时间及携带材料),点击“供热服务厅办理”即可看到哦!
5.“在线办理”的同志们往这儿看↓
选择“在线办理”后需要进行“二次验证”,填写“联系电话”,上传“房屋权属证明”和房主“有效身份证件”照片,点击“确认验证”。
6.“二次验证”提交后,供热服务厅的工作人员会进行信息审核,请及时关注公众号的业务办理进度提醒内容。
若符合条件,须及时缴纳费用;若不符合条件,系统会反馈原因,您需根据反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提醒:
《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还规定,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一般为两个采暖期)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因为在保修期内,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需进行热态检验,以免将来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跑冒滴漏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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