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领军人才专项资助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天津领军人才专项资助申报材料包括《天津市创新类领军人才专项资助申报表》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领军人才专项资助: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创新类领军人才专项资助申报表》。

  (二)人才本人入选各类人才计划、获得的奖项或称号、担任职务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引进工作合同。

  申报流程: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83218240

  资助对象:

  新近全职引进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领军人才。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第1位)的获得者。

  (四)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职务,来本市国有或民营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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