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财产性收入构成
导语 天津低保市家庭经济状况财产性收入由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集体财产收入分红等构成
天津低保市家庭经济状况财产性收入构成内容一览
财产性收入:
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出让无形资产及特许权、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所获得的收入等。
家庭财产:
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船舶、房屋、债权等。
相关阅读: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天津低保最新政策以及低保针对人群、申请时间、地点、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