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导语 天津市参保人员进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详见正文:

  》》》天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天津市参保人员进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我市的医保政策。

  简单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拓展阅读——天津市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答:按规定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主要是指长期在异地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是指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及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的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即可获取天津异地就医备案入口(附操作流程)+异地就医(政策/结算/报销/门特)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