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在乡老复员军人最新生活补助标准

导语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321元,按照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42145元、39205元、38725元。

  ➤➤天津市在乡老复员军人最新生活补助标准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321元,按照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42145元、39205元、38725元。

  此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所需经费,除中央补助经费外的部分,由市、区财政按比例负担。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要严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2025年1月25日前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按新标准发放到位。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优抚数据翔实、准确。

  政策来源: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https://tyjrswj.tj.gov.cn/gk/fgjd/202412/t20241226_6815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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