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客车单位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最新条件2025
导语 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入库税款总额共计1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单位增量指标。
➤➤天津小客车单位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最新条件
放宽小客车单位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注册或转入本市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入库税款总额共计1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单位增量指标。
(一)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
五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入库税款总额共计1万元以上;
2.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企业或者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企业;
3.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二)单位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总数应当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 企业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入库税款总额共计1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2. 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可以获取申请编码,可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1亿元递增。
3.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也可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可申请编码数量。
单位取得指标后,相应核减该配置周期内已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
(三)单位增加申请编码数量的条件
单位已获取申请编码,在配置周期内继续增加缴纳入库税款,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可以增加申请编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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