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企业、公益公司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导语 社会保险不知如何申领?服务型企业、公益公司社会保险又该如何申请补贴?
一、办事依据
1、《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06〕6号)
2、《关于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实施意见》(津劳社局发[2007]148号)
3、《关于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60号)
二、应具备的条件
各集团、区县人力社会部门
三、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拨款单
四、办事程序
各集团、服务型、公益公司每月10日内向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各主管局(总公司)申请上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或各主管局(总公司)于下季初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直接划入企业。
五、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六、受理窗口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三楼B区(河东区九经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