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价房政策

导语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

  六、关于建立限价商品住房定期报表制度

  为加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及时掌握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发放数量、住房销售量等情况,建立限价商品住房定期报表制度。

  各区房管局要于每月5日前登陆《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的“限价商品房”子系统,生成本区上月《〈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发放情况月报表》(附件5),网上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各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登陆《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的“限价商品房”子系统,生成本单位上月《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情况月报表》(附件6)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情况明细表》(附件7),网上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同时打印出纸质文件,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报市国土房管局。

  各报表单位应明确报表责任人,保证报表数字准确、上报及时。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日

  3、《关于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津国土保【2009】13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通知

  (津国土房保〔2009〕13号)

  各区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扩大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围,使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解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放宽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二、家庭人口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二)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三)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三、家庭住房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认定。

  (二)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四、公示期限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中的区房管局公示期限由10日缩短为5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一日

  发布部门: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1日 实施日期:2009年01月11日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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