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温补贴标准2015

导语 天津市2013年起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在高温天气下继续安排生产,又无法保证适当工作环境 的,须按日支付高温津贴。

  今天开始,我国进入到2015年的“三伏天”,全国至少有27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其中天津的高温补贴最多,那么,2015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按照规定,天津市2015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在6至9月期间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标准为每月128元,发放月份为6月至9月,即4个月共发放512元。

  需要注意的是,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劳动者高温作业却没领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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