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生儿落户所需材料

导语 天津市居民办理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天津市新生儿落户材料根据办理时间不同有什么不同的要求?天津本地宝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到你。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始出生记录复印件、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申请。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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