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范围+级别+方式+程序
导语 天津人工职能专业职称评价范围是什么?分为哪些级别?采用什么评价方式?具体程序如何?点击本文查看详情
一、评价范围
在符合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工智能研发、生产、应用、技术服务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
二、级别设置
人工智能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级别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各级别职称评价方式如下:
1.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采用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后,自主聘任并颁发职称证书。
2.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用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并颁发证书,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
四、人工智能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评审程序如下:
1.公布安排。从2019年起,将人工智能专业纳入全市职称评审范围,市人社局每年二季度公布政策信息和评审安排。
2.申报审核。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经用人单位、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打印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20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逐级报送到业务主管部门。
3.评审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职称评审机构。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由职称评审机构在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职称证书。
五、提交到评审机构的佐证材料包括以下4类:
1.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3.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复印件1份;
4.本人业绩综述、专利和奖励证书、项目立结项材料、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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