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维护职工权益责无旁贷 单位不交公积金“无处藏身”

导语 市公积金中心维护职工权益责无旁贷 单位不交公积金“无处藏身”

市公积金中心维护职工权益责无旁贷 单位不交公积金“无处藏身”

  2013-08-07

  日前,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对拒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违法单位进行了曝光,涉及违法的单位有天津滨海大田纺织公司、天津宝盈电脑机械公司、天津河西生生幼儿园、天津鑫北供热公司、天津滨海环保科技公司等15家,单位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了上门催建调查、执法检查、限期整改等法律程序,对拒不整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对被行政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了公开曝光,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督促单位尽快改正违法行为,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对于仍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不但强制执行罚款,而且将进行再次执法。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不断加大制度扩面力度,上半年共新建缴存单位3943家,新增缴存职工10万人,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大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单位应为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如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拨打市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进行投诉或到单位所在区县管理部进行投诉,也可以登陆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首页右下角“网上维权”直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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