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口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几类情况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天津户口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几类情况。

  (1)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监服刑、被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人员。

  (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4)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

  (6)已办理过更正出生日期的;

  (7)属于限制出境人员的。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