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租赁点)

导语 凡16周岁(含)以上至60周岁(含)以下,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可凭城市卡,在本公司设置的所有固定标准式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办理租车或还车。

  自行车租赁:

  自2010年7月22日起,持城市卡在以下地点可以租用公共自行车。

  收费标准:第一小时免费,第二小时收一元,第三小时收两元,从第四小时起每小时收三元,不到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公共自行车租车须知:

  1、凡16周岁(含)以上至60周岁(含)以下,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可凭城市卡,在本公司设置的所有固定标准式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办理租车或还车。

  2、租车者持有的城市卡内储值额(电子钱包区)须达到300元(200元为租车押金,100元为预存费用),方可持该卡租车。公共自行车租用起始时间,从租车者刷卡区域取回城市卡开始,并由系统计时器自动计时,第一小时免费,第二小时收一块钱,第三小时收两块,从第四小时起每小时收三块,不到一小时按一小时算。

  3、租车者租车前需认真检查自行车前后车闸、车铃是否正常,前后车胎气量是否充足以及车架、车轮、车把、车座、车锁、安全座椅等部件是否完好牢固,发现问题及时与服务人员反映。

  4、还车时,只要将车推入在任何一个服务点的正常租赁单元,将车锁住后,租车者应及时将租车时的城市卡放在相应的租赁单元的读卡区上,待绿色LED灯由闪烁转常亮,蜂鸣器鸣叫后, 便可取回您的城市卡。

  5、绿色LED灯常亮,蜂鸣器无声时,系统正常运转,可进行租还车程序,红色LED灯常亮,蜂鸣器无声时表示系统故障,需拨打电话或与现场管理员及巡站员联系。

  6、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采用“通租通还”的形式,租车时,将符合租车条件的城市卡,放在对应有公共自行车的租赁单元的读卡区,会听到“滴”五声提示音,指示灯颜色由绿色常亮转变为绿色闪烁状态,表明刷卡成功,请在30秒内取走自行车;如刷卡听到“滴”两声提示音,指示灯颜色由绿色常亮转变为红色闪烁3秒,则刷卡不成功。此时租车者应该记住该车号,以备发生异常情况时便于处理。

  7、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得闯红灯及逆向行车,不得酒后骑车,不得在行车中使用MP3等音像及拨打手机,不得相互追逐打闹,超速行车;不得将车辆停放在盲道等不允许停放的区域内,临时停车确认车辆锁好。

  8、承租者须按照系统指示进行租借车辆使用,在租用过程中承租者有义务对所骑车辆进行合理维护,不得人为损坏、私自拆卸任何部件和设施,不得偷盗车辆,公共自行车前车筐承载物品不得超过5公斤,违者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车押金并诉求法律进行维权。

  9、行车途中遇积水、积雪等特殊天气应下车推行,因特殊天气或道路施工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晚点或其它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报销及责任。

  10、租还车辆起止时间为07:00-20:00点,城市卡可在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指定的售卡网点办理,退卡及换卡可在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设立的客服中心办理,租乘自行车押金的退还地点为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厅一楼9号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6:30,周五8:30—15:30,周六、日休息;咨询电话:25202511,查询售卡网点和客服中心可登陆网站:www.tjykt.com。

  11、凡违反上述须知及要求,由交警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租车者自行承担。

  12、此租车须知解释权归滨海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敬请参阅并遵守。

  自行车租赁呼叫中心服务电话:25328864(自行车租赁部,可以办理租车时出现的问题或退保证金等业务,办理时间:7:00-20:00。地址:洞庭路86路,洞庭路与三大街交口),66231666(泰达公交公司)

  租车地点分布:

  开发区

  轻轨市民广场 新城西路与新港四号路交口

  开发区金元宝商厦 黄海路与第二大街交口

  开发区金融街 新城西路与三大街交口

  泰达医院 第三大街与北海路交口

  塘沽区

  轻轨洋货广场 津塘四号路与河北路交口

  滨海新区政府 新港二号路

  紫云中学 新港三号路

  塘沽医院 解放路与东大街交口(塘沽剧院公交站东侧)

  少年宫 大连道与和平路交口

  塘沽管委会 烟台道与江苏路交口

  大梁子渡口 医院路与福建路交口

  广州道 河北路与广州道交口

  》》》天津武清区绿道公共自行车试运营

  》》》武清区绿道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

  》》》天津武清区公共自行车办理条件

  》》》天津公共自行车租赁办理条件

  》》》天津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

  》》》天津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租赁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