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防办启动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导语 按照《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4年7月24日12时0分启动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蓟州区防办启动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分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24日傍晚至25日白天我区将出现大到暴雨、个别点大暴雨。过程累计降雨量30-60毫米,局地80-100毫米,个别点120-150毫米,降雨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雨和7-9级短时风,最大小时降雨量50-80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24日后半夜至25日上午,25日夜间降雨逐渐结束。按照《天津市蓟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4年7月24日12时0分启动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受山洪、地质灾害、危房影响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城区分部要组织水务、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加快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闭。农村除涝分部组织落实农田除涝措施。山区景区分部做好山区景区景点、农家院安全防范工作,适时组织关闭,及时疏导游客撤离。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下沉地道封控、停运、停工形势,做好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居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根据预警,果断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区防办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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