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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天津技能型人才落户政策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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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无工作申请落户,同意落户事项请咨询北方人才市场,咨询电话为:022-28013666。您也可以关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在线服务专栏留言咨询
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不超过30周岁
2.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注: 技能型人才落户年龄限制均包括上限年龄。
所需材料
基本要件:
- 全日制学历证书
- 职业资格证书
- 身份证(正反两面)
-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 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中专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 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 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其他要件(根据实际情况):
- 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 社会组织、政府雇员等非企事业工作人员还需上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所在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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