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怎么恢复供暖
导语 恢复供暖需要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手续,恢复供热前,用热户如有欠款应予以补齐。
有恢复供热需求的应该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手续,恢复供热前,用热户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用热户应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
天津2021-2022年供暖费用标准:
➤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
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
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按供热计量收费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
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以上供热价格仅限于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不含五县、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静海区及蓟州区的供热计量价格,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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