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条件
导语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迁移投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呢,具体的内容给大家整理好啦,快来看看吧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外) 祖父母、(外)孙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 应当提交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相关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市内投靠】可获取2023天津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市内迁移落户办理指南+落户办理条件+材料+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