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创业房租补贴后什么时候发?
导语 天津创业租房补贴一般在申报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申请人应在取得资格确认的创业者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区人社局申报。具体内容见正文。
答:创业租房补贴一般在申报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补贴申报时间:
取得资格确认的创业者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区人社局申报。
申报材料:
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提交房屋租赁费发票(注明缴费期限和房租金额)、生产经营凭证、纳税证明等材料。
注意:
创业房租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对“一址多照”(不含租赁工位)的,同一注册地址下,只受理一户企业申请;“一照多址”的,同一营业执照下,只能选择一个生产经营场所作为主要经营地进行申请;“一人多企”或“一人多次创办企业”的,同一法定代表人只能申请一次。
创业者租赁房屋发生变更的,应在签订新租房协议和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申请房租补贴的区人社局报告,经确认后重新进行资格申请和补贴标准核定, 享受补贴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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