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中家庭收入指哪些

导语 天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中家庭收入包括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性收入等。

  天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中家庭收入构成一览

  家庭收入构成:

  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

  指因任职或者受雇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家庭经营净(纯)收入:

  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

  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出让无形资产及特许权、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所获得的收入等。

  转移性收入:

  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相关阅读: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天津低保最新政策以及低保针对人群、申请时间、地点、材料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