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税哪些情形应当办理补税?
导语 2019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截止到6月30日,退税可以选择放弃,但是补税是必须要补得哦,补税的常见情形有几种?点击本文阅读: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
常见情形有4种: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 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取个税计算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时间/确认入口/确认流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政策(范围/扣除标准/扣除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