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条件是什么?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详情点击本文查看
一、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2、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
3、办理《出入境通行证》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对具有第受理条件第(1)项情形的,因国籍冲突需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人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外国护照、出生证明、如持有我驻外使领馆签发《旅行证》的还须提交《旅行证》,双方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必要时需在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签证科进行国籍认定。
2、对具有第受理条件第(2)项情形的港澳居民,需提交香港居民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二)》。
四、办理程序
1、照相并填写表格
2、窗口递交申请
3、缴费
4、审批并制证
5、领取证件
五、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六、收费标准
《出入境通行证》15元/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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