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都有哪些区域调整初中回户籍升学政策?

导语 天津市目前有三个区域调整了初中回户籍升学及转学政策,分别是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

  天津市都有哪些区域调整初中回户籍升学政策?

  答: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

  《和平区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具体内容为:

  1. 本办法实施前,已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 本办法实施后持有和平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3.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 回户籍地升学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登记时可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提前录取。

  2.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3. 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和平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和平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河西区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西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南开区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南开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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