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导语 天津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的安置办法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和平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答:安置办法如下:

  1. 回户籍地升学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在登记时可选报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提前录取。

  2.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和平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填报升学志愿,派位录取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3. 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和平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和平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推荐阅读:天津市和平区进一步完善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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