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指的是什么?

导语 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更多详见正文。

  天津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指的是什么?

  合法居所证明包括:

  (一)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二)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

  (三)居住在本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四)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五)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推荐阅读】

  2021年天津居住证政策

  天津居住证办理官网(附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即可获取天津居住证线上办理入口+办理流程,以及线下办理地点/办理材料/办理对象/办理疑问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