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户毕业生落户天津办理流程是什么

导语 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在津落户。

  天津学校集体户毕业生落户天津办理流程一览

  申办流程:

  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在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相关规定:

  与天津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向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单位集体户,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在单位坐落地所在区人才集体户办理落户;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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