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地点不固定或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如何发放高温津贴?

导语 高温天气的温度数据,以实际作业地点的气象主管部门(地市级以上)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天气实况数据为准。

  ➤➤天津工作地点不固定或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如何发放高温津贴?

  答:高温天气的温度数据,以实际作业地点的气象主管部门(地市级以上)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天气实况数据为准。

  因此,工作地点不固定或机动作业的劳动者,在处于高温天气期间的任一工作地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均应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在35℃以上(含35°C)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以下简称高温天气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出现35°C以上(含35°C)的高温天气,是发放高温津贴的天气条件。用人单位在此条件下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在此气温下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均属于高温天气作业的范畴,应当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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