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指南

天津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怎么申报?需要什么办理条件和资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申办条件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税业务。

县级业务。

申办材料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3份。

(2) 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3份,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

(1)符合资料信息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的即时办结;

(2)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补正资料或纠正其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2-12366

办理地点:各区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各区县地税局地址及联系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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