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拓宽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

导语 为积极应对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2020年11月4日,天津制定了《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提出拓宽外出就业渠道。

  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

  2、制定出台扶持外贸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组织开展外贸企业与商超企业对接会、“外贸优品汇 扮靓步行街”百企百展等系列活动,帮助我市外贸企业积极对接国内市场,推动外贸商品转内销。

  3、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支持金融机构为住宿餐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鼓励住宿餐饮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积极拓展线上销售。

  4、制定出台支持菜市场建设政策,支持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民心工程菜市场。

  5、按照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指导文化旅游景区限量、有序开放,开展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助力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

  6、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家政企业录入家政服务员信息、购置信用信息录入设备、建设诚信服务标准示范门店和使用贫困劳动力予以支持,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1、推动港口、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优先考虑带动农民工就业能力强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开工实施进度

  2、强化促消费、扩内需政策扶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释放经济发展潜力,提升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

  3、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餐饮、家政等商业生活服务企业在社区开设门店,促进吸纳农民工就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降低灵活就业门槛,促进共享出行、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发展,带动农民工就业创业。

  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引导其参加农业展会和网络销售活动,促进产销对接。

  5、充分利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林权流转交易平台,进一步推进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产品流转交易,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1、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2、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搭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平台。

  3、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网络经营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

  4、发展小店经济,扶持一批夫妻店、创意小店、特色小店等经营实体,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政策,打造人气旺、“烟火气”浓的小店集聚区。

  5、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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