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生户口登记可以代办吗?

导语 天津为新生儿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时必须由其亲生父母进行办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等办理材料不同。具体内容见正文。

  答:不可以。必须由亲生父母办理该业务。

  申请条件:

  公民出生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民族成分不相同的,应同时到场签署民族成分确认书。

  申请材料:

  (婚生子女)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非婚生随母落户)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但登记姓名选取父亲姓氏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父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子女随父落户)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需为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内登记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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