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导语 为促进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天津编制印发《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清单》。详见正文:
03、留津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报条件
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办理程序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可就近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租金代扣卡。
政策来源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18〕6号)第十四条。
咨询电话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22-12329。
分页导航
- 第1页:2023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最新消息
- 第2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 第3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第4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第5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
- 第6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集中落户
- 第7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
- 第8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商品住房政策
- 第9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 第10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 第11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 第12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补贴
- 第13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第14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房租补贴
- 第15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第16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
- 第17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 第18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 第19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免征增值税
- 第20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减征增值税政策
- 第21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 第22页:天津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 第23页:天津创设金融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门产品和服务
- 第24页:天津企业开办“一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