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补贴
导语 为促进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天津编制印发《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清单》。详见正文:
02、首次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
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确定。
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每月25日前,填写《社保、岗位补贴申报表》,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区人社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0〕7号)。
分页导航
- 第1页:2023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最新消息
- 第2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 第3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第4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第5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
- 第6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集中落户
- 第7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
- 第8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商品住房政策
- 第9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 第10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 第11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 第12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补贴
- 第13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 第14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房租补贴
- 第15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第16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税费扣减
- 第17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 第18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 第19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免征增值税
- 第20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减征增值税政策
- 第21页: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 第22页:天津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
- 第23页:天津创设金融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门产品和服务
- 第24页:天津企业开办“一窗通”